服务标准说明:
1、 景点说明:行程中未标注“入内参观”的景点均为游览外观;入内参观景点均含首道门票;
2、 行程说明:
(1) 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(关门)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,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,标准不会降低;
(2)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,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;
(3)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,团队通常须提前3-3.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,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(含15点),晚间21点前(含21点)起飞的,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;
3、 酒店标准:
(1)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;
(2) 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,酒店提供的早餐通常只有面包、咖啡、茶、果汁等;
(3) 欧洲的三、四星级酒店大堂都比较小,无商场,电梯每次只能乘坐两个人和行李,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;
(4) 欧洲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,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;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,放置双份床上用品,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,用时可拉开;
(5)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、如历史悠久、如欧洲气候较温和等,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;
(6) 按照欧洲酒店惯例,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.2米以下儿童(不占床),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;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.2米以下儿童参团,建议住一标间,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;
(7) 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,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,调整房间分房情况。(包括夫妻分开住宿及加床)
(8) 所有确认入住的酒店以我公司的“出团说明书”为准。
4、 退餐说明:
(1) 欧洲部分城市、城镇没有中式餐厅,将退客人餐费;
(2) 欧洲有些城市的中餐厅不接待团队用餐,将退客人餐费;
(3) 团队行程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,无法安排中餐厅用餐 将退客人餐费;
(4) 退餐费标准:五菜一汤退5欧元每人,六菜一汤退6欧元每人;
(5)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用餐,导游不退餐费
5、 退税说明:
(1) 欧洲各国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,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。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,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。以下推荐商店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,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,请您自行甄选,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;
(2)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,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,自愿、自主决定,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。如旅游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,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。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,无其他购物店;
(3) 欧洲法律规定:购物金额低于1000欧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出1000欧元以上金额需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支付。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,请携带VISA、MASTER的信用卡;
(4) 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非商品质量问题,旅行社不协助退换;
(5) 游客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;
(6) 如遇不可抗力(天气、罢工、政府行为等)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(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、交通堵塞、重大礼宾等),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,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,敬请游客谅解;
(7) 退税说明:退税是欧盟对非欧盟游客在欧洲购物的优惠政策,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欧洲国家控制,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、税单邮递过程中丢失导致无法退税等问题,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,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。另外游客未能退税,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;如果因为贵宾个人问题(如没有按照流程操作、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)或者客观原因(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、海关临时更改流程、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)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,导致您被扣款、无法退钱、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,旅行社和导游仅能协助您积极处理,并不能承担您的损失,请贵宾们理解。
6、 保险说明:
我社所上旅行意外伤害保险(含路华救援保险);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、旧病复发,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;(如心脏病复发、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、移植手术复发、孕妇、精神病发作等等);
7、 退费说明:
(1) 如遇天气、战争、罢工、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,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,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,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;
(2)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、用车、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,因此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,旅行社将无法退费用;
8、 补费说明:
(1) 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,请按规定补交差价。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,不得改签换人退票;
(2) 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,请按规定补交差价;
9、 其他说明:意见反馈表,我社处理游客意见,以游客交回的《团队意见反馈表》为依据,请您秉着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《团队意见反馈表》;